健保方面
甲狀腺乳突癌已手術完全切除甲狀腺,健保方面可以申請重大傷病卡 ,以此病況就醫時可以免除部分負擔。
勞保方面
勞保失能在甲狀腺癌.分三部份
 1. 咀嚼嚥下
    指吃飯:分吃..乾飯..稀飯...流質食物
    如能吃乾飯屬正常
 2. 語言
    人體發音分四種.不能發二種音屬失能.聲音較小聲治療一段
    時間後會恢復正常
 3. 手術瘢痕
至於瘢痕, 是指皮膚損傷癒合後組織增生,皮肉高突不平,呈蜈蚣狀而言。瘢痕多發生於金、刀、水、火之傷癒合後三至六個月間,皮損逐漸高出皮面,且較原損傷之面積稍大,呈鮮紅或暗紅色,表面光滑,觸之堅韌或有彈性,間有樹根狀增生,形似蟹足或蜈蚣,自覺癢痛相兼,無全身症狀。發展緩慢,到一定限度後,常會停止擴大,極少數日久可自行消退。色多鮮紅或暗紅,觸之堅韌或有彈性,發展緩慢而逐漸擴大,常超過原損傷範圍,局部氣血阻滯不能暢達,故多有癢痛感覺
 勞保局網站 :
   http://www.bli.gov.tw/sub.aspx?a=jD65AlL6Ueg%3d
勞保給付的範圍:
1.未能取得原有薪資,正在治療中者,自住院之第4日起,得請領普通傷病補助費,門診或在家療養期間均不在給付範圍。申請住院期間的傷病給付 ,以勞保的日投保薪資為準,從住院的第4日開始計算。
若月投保薪資為36000,則日投保薪資為1200,不過職災才能領全額,普通傷病只能領半數;若一共住院手術治療共10日,則可領取600x(10-3)=4200元,真的不多。
2.失能給付(以前的殘廢給付)
 
這是比較難的部份,雖然勞保局的規定是" 被保險人如於加保期間罹患癌症,經治療終止或治療1年以上或領取傷病給付期滿,尚未痊癒,致身體遺存障害,符合勞工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之給付項目時,得於診斷殘廢之日起2年內,經由投保單位向本局申請殘廢給付。"不過詳看內容是這樣的:先不提失能年金。
失能一次金: 
 
    (1) 被保險人遭遇傷害或罹患疾病,經治療後,症狀固定,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,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,並符合失能給付標準規定,且失能程度未達終身無工作能力者,得1次請領失能給付。 
    (2) 被保險人之失能程度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,且於98年1月1日前有保險年資者,亦得選擇1次請領失能給付。 
二、 給付標準 
 
  1. 勞保失能給付係按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及其附表所定之失能項目、失能等級及給付日數審核辦理。 
  2. 失能項目:
依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及其附表,以身體失能部位不同計分:精神、神經、眼、耳、鼻、口、胸腹部臟器、軀幹、頭臉頸、皮膚、上肢、下肢等12個失能種類、221個失能項目、15個失能等級。 
問題在於目前勞保失能給付是表列式的,必須符合上述項目才能申請,但甲狀腺並不包含在失能項目之內。因此甲狀腺全摘除若無其他機能障礙,申請失能給付之機率不高。 
失能給付裡的第9項"頭、臉、頸部醜形", 主要內容是:
女性被保險人頭部、顏面部或頸部受損壞致遺存顯著醜形者。 
男性被保險人頭部、顏面部或頸部受損壞致遺存顯著醜形者。
一、頭部、顏面部及頸部之醜形係指本表前列眼瞼、鼻及耳廓缺損以外,遺存於頭部、臉部及頸部日常露出有礙外觀之醜形者。
二、本項失能須經治療一年以上,始得認定;如經手術,須術後一年以上始得認定。
三、「顯著醜形」依下列範圍為準:
(一)在頭部遺存直徑八公分(約不含五指之手掌大)以上之瘢痕者。
(二)在顏面部遺存直徑五公分(約雞卵大)以上之瘢痕,或八公分以上之線狀痕,或不同部分之線狀痕合計達十二公分以上,或直徑三公分以上之組織凹陷者。
(三)在頸部、下頷部遺存直徑八公分以上之瘢痕者。
瘢痕, 是指皮膚損傷癒合後組織增生,皮肉高突不平,呈蜈蚣狀而言。瘢痕多發生於金、刀、水、火之傷癒合後三至六個月間,皮損逐漸高出皮面,且較原損傷之面積稍大,呈鮮紅或暗紅色,表面光滑,觸之堅韌或有彈性,間有樹根狀增生,形似蟹足或蜈蚣,自覺癢痛相兼,無全身症狀。發展緩慢,到一定限度後,常會停止擴大,極少數日久可自行消退。色多鮮紅或暗紅,觸之堅韌或有彈性,發展緩慢而逐漸擴大,常超過原損傷範圍,局部氣血阻滯不能暢達,故多有癢痛感覺
四、「顯著醜形」,除診斷書上記載之失能程度外,並應輔以彩色照片(應附量尺及拍攝日期之4*6照片)佐證。
網路上有人說他因甲狀腺癌開刀切除,於頸部留下長約9cm線狀痕,日前申請失能給付但被退件,原因為非瘢痕且直徑未達8cm。
 
並非所有癌症都可以請領勞保失能給付。所以1.發現部位及轉移至何器官?2.身體目前受影響的狀況,有何症狀?這個都要說清楚,最重要的是要好好跟醫師溝通,看他願不願意幫您出具證明,並把症狀寫得詳細些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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