私人保險方面:
我個人在新X人壽有一個終身防癌險,在申請理賠的時候我附上了申請書+診斷證明書+繳費收據明細+病理切片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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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8/27住院8/30出院共四天,理賠經辦告訴我,我的病理切片報告是在9/1才出來,所以9/1之前都不算罹癌,因此住院期間都不予理賠,可是我的診斷書上面明明寫得很清楚,因為甲狀腺癌到院治療,當下我就跟理賠員說這樣不符合邏輯,似乎故意刁難客戶,事實上罹癌是事實,8/28手術的時候已經把檢體切除並送去化驗,如果這不是罹癌那甚麼是罹癌? (我的意思是這很容易反推,不需要故意刁難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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